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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法院反映涉毒案件呈现三个新特点并分析原因
发布日期:2015-07-14 字号:[ ]

长兴法院反映涉毒案件呈现三个新特点并分析原因

  2013年至2015年5月,长兴法院共审结涉毒案件145件,判处罪犯193人,其中2013年40件58人、2014年68件88人、2015年前5月37件47人,案件数量和涉案人数均逐年增长,且呈现出如下特点:一是再犯比例上升。2015年受理的涉毒案件中,有33件40人存在贩毒或吸毒史,占当年涉毒人数的76.9%,而2014年和2013年毒品再犯人数占比为61%和49%。二是“以贩养吸”占比较高。2015年受理的23起贩毒案件中,有18起案件的贩毒人员被查出携藏一定量毒品用于自己吸食,占比达78.26%。三是被告人呈年轻化趋势、“90后”犯罪增多。2015年受理的涉毒案件中被告人平均年龄21岁,2014年、2013年的平均年龄分别为23岁和26岁,逐年降低趋势明显。

    长兴法院认为,上述现象原因在于:一是不良“朋友圈”造成负面影响。涉毒人员交往的“朋友”中多数人也涉毒,导致交叉感染、恶性循环。二是高额利润诱发“以贩养吸”。多数涉毒人员没有正当职业和稳定收入,而又有强烈的吸毒欲望,进而选择通过高利润的贩毒来获取毒资。三是部分“90后”法律意识淡漠。对毒品危害认识性不够,对犯罪行为甄别力不强,如有些人认为自己不吸食毒品只提供住所让他人吸食就不会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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